第二百二十四章 联合骑士大军(1 / 2)

黑林北边,北境联合骑士大军的营地如同一片灰色的海洋,绵延数里,望不到尽头。

帐篷密密麻麻地扎在平地上,炊烟从缝隙中升起,在灰蒙蒙的天空中聚成一片厚重的云层。

战马的嘶鸣声、兵器的碰撞声、士兵的吆喝声交织在一起,汇成一曲嘈杂而雄壮的战争序曲。

这支军队不同于以往的任何一支北境军队。

它没有统一的制服,没有统一的旗帜,甚至没有统一的指挥体系——白马家的战旗,灰狼家的狼头旗、银狐家的狐旗,还有十几个中小家族的各色旗帜,在风中猎猎作响,五彩斑烂,却又透着一种杂乱无章的气势。

虽然没有任何一支大家族的骑士,全是北境的中小家族。

但没有人会轻视这支军队,因为它的每一面旗帜背后,都有少则数百、多则上千的精锐骑士。

这支军队被北境的人称为“联合骑士大军”。

在罗维亚王国的历史上,还从未有过如此规模的骑士联军。

或者说,全世界都难以见到这样壮观的景象——成千上万的骑士身着各色甲胄,骑着高头大马,长枪如林,旌旗蔽日。

他们从北境的四面八方汇聚而来,如同百川归海,最终在这片黑林以北的平原上形成一股足以碾碎一切的力量。

……

营地的中央,是一顶巨大的帐篷。

帐篷用厚实的帆布制成,边缘镶着金线,顶部飘扬着白马家的旗帜——那匹昂首奔腾的白马,在灰蒙蒙的天空下格外醒目。

帐篷内外,站着两排全副武装的骑士,他们身着银白色的半身板甲,手持长戟,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四周。

这些人不是白马家的私兵,而是塞德里克派来的金鬃狮鹫骑士,名义上是保护指挥官的安全,实际上是在监视。

帐篷内,一张长桌横在中央,桌上摊着一幅黑林的地图。

长桌两侧,坐着北境各大家族派来的代表。

他们有的年轻,有的年迈,有的沉稳,有的浮躁,但无一例外,都是各自家族中的内核人物。

主位上,坐着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,身材魁悟,面容冷硬,眉宇间与吉米有几分相似。

他穿着深蓝色的骑士外套,胸口绣着白马纹章,腰间挂着一柄长剑,剑柄上镶崁着一颗蓝色的宝石。

他正是白马家的长子,吉米的哥哥,马库斯·白马。

按资历来说,他本不能成为这支大军的统领——

北境的中小家族中,比他资历深、战功多的将领大有人在,就算他父亲埃德蒙亲自来,也不一定轮得到他。

但他有一个优势:白马家和金鬃狮鹫家族正在联姻。

虽然达芙妮跑了,但联姻的名义还在,面子还在,塞德里克需要一个听话的傀儡,而马库斯正好需要一个扬名立万的机会,一拍即合。

马库斯的右手侧,坐着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。

他穿着暗灰色的骑士甲,没有佩戴任何家族徽章,腰间挂着一柄长剑,剑身上的纹路在烛光下泛着幽光。

他的面容冷峻,眉宇间与塞德里克有几分相似,但更加内敛,更加危险。

表面上,他是外面那支守门狮鹫骑士的骑士长,从王都而来,负责支持这支联合骑士大军。

但实际上,他是塞德里克派来的监军,确保这支军队按照塞德里克的意志行动。

而马库斯的左手侧,坐着一个年轻的贵族子弟,约莫二十出头,面容白净,穿着一身崭新的骑士甲,甲胄上刻着繁复的花纹,显然价值不菲。

他的剑从未沾过血,他的甲胄也从未被划伤,但他的嘴巴从来没有停过。

很显然,这是来混战功的。

“那些南境的民兵,能有什么战斗力?”雷蒙德翘着二郎腿,手里端着一杯酒,语气里满是不屑。

“我听说他们连象样的甲胄都没有,用的还是皮甲,我们的骑士一个冲锋就能把他们碾碎。”

没有人接话。

马库斯看了他一眼,嘴角微微上扬,但很快又收敛了。

塞林依旧面无表情,仿佛没听到,其他几个队长有的低头看地图,有的端起酒杯喝酒,有的闭目养神。

雷蒙德却不在意,只是继续说:“还有那个灰鬣狗佣兵团,我听过他们的名头。”

“不过是一群在北境混不下去的流浪汉,跑到南境讨生活,这种货色,也配挡在我们面前?”

“灰鬣狗。”一个低沉的声音从长桌的另一端传来。

所有人的目光都转向那个方向。

那里,坐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,面容清瘦,眼窝微微凹陷,脸上带着一股难以掩饰的疲惫。

他穿着灰狼家的甲胄,胸口绣着狼头纹章,腰间挂着一柄长剑。

他正是莱昂,灰狼家族的代表。

几个月前,他与凡斯等人在骑士晚会分别后,就一直和女骑士艾丽在北境游历。

他们去了很多地方,经历了很多事,感情也越来越好。

但家族的召唤让他不得不回来——北境要打仗了,各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