觉到这份来之不易的灵感,究竟会带来怎样的回忆?!
一部分的画面已经越发的清淅,让他想到了些什么……
是在阿拉斯加的领土上,是在……1900年。
记忆的潮汐无比真实的带着罗根看到了那一年所发生的事情。
在湖面40尺深的地方,水凝结成冰,罗根赤身潜入河底找到了河狸的洞穴,并且把厚厚的河狸皮剥下,当成外套一般套在了自己身上,独自一个人在森林里生活。
他不需要担心遇上寒风或者是雪崩,也不需要担心会惹毛麋鹿,或者是会有灰熊向他冲过来,他更担心的是人。
所以那一年。
他在暴风雨来临之前,在一个叫做斯卡的小镇上,成为了一个猎人。
小镇坐落在阿萨巴斯卡乡村里,小镇的居民大部分都是伐木工,保安和矿工,偶尔还会有几个游离在外的女人。
正常情况下,罗根是不会靠近那个小镇的,除非是在急着要钱或者是需要食物补给的情况下,更多的,这是因为他馋上一口酒了。
“一只河狸可以换来100块,足够我喝上很多酒。”
“在小镇的流言之中,我是很厉害的人。”
罗根沉浸的代入了其中。
并且想到了当时所发生的事情,是关于猎人和猎物的。
可惜……
“我本以为自己一直是猎人,而在那一天,我却成为了猎物。”
“它……追杀我!”
关于1900年的记忆,终于从破碎的毛玻璃变得锃明瓦亮。
罗根看到了罪魁祸首。
“世界上再没有比金刚狼更好的猎物,能够完成它的狩猎荣耀。”
“我该熟悉的……剥皮者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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